古代軍法用箭穿耳朵的刑罰。
【唐韻】恥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敕列切,音屮。【說文】軍法以矢貫耳也。從耳從矢。司馬法曰:小罪聅,中罪刖,大罪剄。又【廣韻】徒干切【集韻】唐干切【正韻】唐闌切,音壇。又【集韻】羊列切。音拽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