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謂以其地為縣。
2.引申為侵占別國土地。
3.縣官。
4.特指赤縣。
5.古稱天子所居之地。
6.地方行政區劃名。
1.懸賞。
2.稱量;衡量。
3.懸鐘磬之具。
4.維繫;拴繫;繫聯。
5.差距;遠。
6.秤錘。
7.揭示;頒立。
8.姓。
9.掛。
10.祭名。
11.古稱懸掛的樂器,如鐘磬等。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胡涓切,音懸。【說文】繫也。【註】徐鉉曰:此本是縣掛之縣,借爲州縣之縣。今俗加心,別作懸,義無所取。【易·繫辭】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【詩·周頌】應田縣鼓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胥】正樂縣之位。【儀禮·燕禮】樂人縣。【左傳·成二年】曲縣繁纓以朝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縣隔千里。 又【廣韻】黃練切【集韻】熒絹切,音炫。【正韻】形甸切,音現。【釋名】縣,懸也,懸係於郡也。【廣韻】古作寰。楚莊王滅陳爲縣,縣名自此始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邦縣之賦。【註】邦縣四百里。又【地官·小司徒】四甸爲縣。又【遂人】五鄙爲縣。【魯語】三鄕爲縣。【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】大矣哉,宇縣之中。【註】縣,赤縣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分天下爲郡縣。 又【史記·絳侯世家註】縣官,謂天子也。王者官天下,故曰縣官也。 又姓。【禮·曲禮】縣賁父。【史記·仲尼弟子列傳】縣單父。○按《說文》在部,今倂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