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爭著做某事:~相傳告。
2.比賽:~走。
繁忙的
敝邑有社稷之事,使肥與有職競焉。——《左傳·哀公二十三年》
小心謹慎 。
如:競競(小心謹慎的樣子);競謹(小心慎重)
強勁
心則不競。——《左傳·僖公七年》
又如:競朗(剛正爽利);競爽(精明強干)
同本義
猶不能與羅者競多。——《淮南子·原道》
而與之競火器。——清· 徐珂《清稗類鈔·戰事類》
競於道德。——《韓非子·五蠹》
相與優游,競暢於宇宙之間。——《淮南子·俶真》
競,逐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又如:競進(爭逐擁進);競斗(爭斗,打斗);競心(爭強好勝之心);競逐(角逐,競爭);競爽(爭勝,爭強)
物競之無所爭。——[英]赫胥黎著、 嚴復譯《天演論》
職競用力。——《詩·大雅·桑柔》
負勢競上。——《玉臺新詠·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
爭辯
前在修文令曹,有山東學士與 關中太史競歷。——《顏氏家訓》。 王利器集解:“競歷,謂爭論歷法。”
(會意。甲骨文字形,象二人競逐。本義:爭競;角逐;比賽)
【廣韻】渠敬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映切【正韻】具映切,音傹。彊也。【書·立政】乃有室大競。【爾雅·釋詁】競,彊也。【左傳·僖七年】心則不競,何憚於病。 又爭也,逐也,高也,遽也。【詩·商頌】不競不絿。【註】競,逐也。【左傳·襄十年】鄭其有災乎,師競已甚。【註】爭競也。《哀二十三年》:敝邑有社稷之事,使肥與有職競焉。【註】競,遽也。 又【增韻】盛也。【左傳·昭三年】二惠競爽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。亦作傹。【周禮·春官·鐘師註】繁遏執傹也。【韻會補】又作倞。【開元五經文字】毛詩:秉心無倞。 又借作境。【秦詛楚文】奮兵盛師,以偪邊競。 又葉居良切。【黃庭經】魂魄內守不爭競,神生腹中銜玉鐺。 又葉其兩切。【詩·大雅】靡所止疑,云徂何往。君子實維,秉心無競。俗作。考證:〔【左傳·襄十年】鄭其災乎,師競已甚。〕 謹照原文災上增有字。〔【又】季康子曰,敝邑有社稷之事,使肥與職競焉。〕 謹按此係哀二十三年傳文。謹將又季康子曰五字改爲哀二十三年。職上增有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