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代祭神用的牛、羊、豬等。
2.家畜:~口。~畜。
通“腥”。生的肉食
凡諸侯之禮,上公五積…鼎簋十有二,牲三十有六,皆陳。——《周禮·掌客》
(形聲。從牛,從生。本義:古代供祭祀用的全牛)
指野生動物
是故為禮以奉之:為六畜、五牲、三犧,以奉五味。——《左傳·昭公二十五年》
泛指供祭祀、盟誓及食用的家畜,包括牛、羊、豕、馬、犬、雞等
又如:牲犢(古代諸侯向天子供膳的小牛);牲餼(所獻贈的活的牛羊豕);牲醪(牲體);牲頭(祭祀用的牲畜之頭);牲糈(祭祀用的牲畜和精米);牲幣(犧牲和幣帛);牲號(犧牲的名號)
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。——《左傳·莊公十年》
掌牧六牲。——《周禮·牧人》
同本義
用大牲。——《易·萃》。鄭注:“大牲,牛也。”
始養之曰畜,將用之曰牲,是牲者,祭祀之牛也。——《周禮·庖人》注
全曰牲,傷曰牛。——《谷梁傳·哀公元年》
牲,牛完全也。——《說文》。按,牛完全當為字之訓。
禮不卜常祀,而卜其牲日。牛卜日曰牲。——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一年》
又如:牲體(古時祭祀用的犧牲的軀體);牲禮(祭祀時的用牲之禮);牲玉(供祭祀用的犧牲和玉器);牲事(古代祭祀中有關準備犧牲的事)
【唐韻】所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師庚切,音生。【說文】牛全完。從牛,生聲。【易·萃卦】用大牲吉。【書·微子】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。【傳】色純白曰犧,體完曰牷,牛羊豕曰牲,器實曰用。【疏】經傳多言三牲,知牲是牛羊豕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膳夫】膳用六牲。【註】馬牛羊豕犬雞也。又【庖人註】六畜,六牲也。始養之曰畜,將用之曰牲。【春秋·僖三十一年】四卜郊,不從,乃免牲。【左傳】牛卜日曰牲。【註】旣得吉日,則牛改名曰牲。 又葉倉經切。【班固·東都賦】薦三犧,效五牲。禮神祇,懷百靈。◎按周禮秋官典客云:上公牲三十有六。註云:牲當爲腥,聲之誤也。釋文依註音星,蓋周禮本當作腥,誤作牲。鄭註明言其誤。正韻引此,另音星,非是。考證:〔【班固·東都賦】薦三犧,效五牲。體神祇,懷百靈。〕 謹照原文體改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