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與捕魚有關的:“漁業”、“漁翁”、“漁船”。
2.用不正當的手段掠奪、謀取。《商君書?修權》:“秩官之吏,隱下以漁百姓,此民之蠹也。”《元史?卷一七三?崔斌傳》:“既至,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,悉釐正之。”
3.姓。如宋代有漁陽鴻。
4.捕魚:“竭澤而漁”。宋?歐陽修《醉翁亭記》:“臨溪而漁,溪深而魚肥。”
【唐韻】語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牛居切,音魚。【說文】捕魚也。【易·繫辭】以佃以漁。 又侵取無擇曰漁。【禮·坊記】諸侯不下漁色。【註】漁色,取象捕魚,然中網取之,是無所擇。 又或作。【周禮·天官】人掌以時。 又水名,在漁陽。【水經注】漁水,出縣東南。 又姓,宋漁仲脩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牛據切,音御。義同。 【韻會】本作。【徐曰】從二魚,魚多也。篆文從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