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人民:國泰~安。為~除害。
2.非軍人;非軍事的:擁軍愛~。~航。~用。
3.指某種人:藏~。回~。農~。漁~。牧~。居~。僑~。
4.民間的:~歌。~謠。
5.姓。
民間的
輕徭薄賦,以寬民力。——方勺《方臘起義》
又如:民謠(民間流傳的歌謠);民營(民間經營);民語(民間廣泛流行的定型的言語);民獄(民間訴訟案件);民社(民間祭祀土神)
(指事。從古文之象。古文從母,取蕃育意。古代指黎民百姓,平民。與君、官對稱)
同本義
古者有四民,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——《谷梁傳·成公元年》
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——《論語·泰伯》
黎民阻饑。——《書·舜典》
民,眾萌也。從古文之象。——《說文》。按,古文從母。取蕃育也,上下眾多意,指事。
吾入關,秋毫不敢有所近,籍吏民,封府庫,而待將軍。——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
民不適有居。——《書·盤庚上》
哀我征夫,獨為匪民。——《詩·小雅·何草不黃》
又如:民夫(被官府征召服勞役的百姓);民戶(民家);民居(百姓居住之所);民服(平民的衣服);民宅(民房);民望(民眾的希望、心愿;在民眾中的聲望);民牧(民眾的治理者。后指地方的長官);民情(民眾的心情、意愿);民役(民眾所承擔的勞役);民利(民眾的利益);民命(民眾的意旨;民眾的生命;人命);民和(民眾和睦團結);漢民;回民;藏民;民壯(清朝州、縣官的衛兵。即三班中的壯班);漁民;農民;牧民;民膏(比喻人民用血汗創造的財富);民經(人民的規范);民熙物阜(人民安樂,物產富饒。形容升平景象);民害(人民的禍害);民力(人民的財力和勞力);民脂(比喻人民的勞動果實);民財(人民的財物);民紀(人民行為的準則);民祗(人民所敬畏者)
夫民神之主也。——《左傳·桓公六年》
民,氓也。——《廣雅》。按,土著者曰民,外來者曰氓。
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——《孟子·盡心下》
無子曰兆民。諸侯曰萬民。——《左傳·閔公元年》
泛指人
石斧之民。——〔英〕赫胥黎著、 嚴復譯《天演論》
民受無地之中以生。——《左傳·成公十三年》
又如:民性(人的天賦本性);民靈(人和神);民智(人的聰明才智)
食者,民之本也。——《淮南子》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彌鄰切,音泯。【說文】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【易·師卦】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【禮·緇衣】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 又四民。【穀梁傳·成元年】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【註】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 又司民,星名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民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於王。【註】司民,軒轅角也。【釋文】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民】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 又民曹,漢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【註】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 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【文獻通考】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 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【爾雅·釋地】。南方有裸民,見【呂氏春秋】。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見【山海經】。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【窮神祕苑】。 又姓,見【姓苑】。 又葉鄰知切,音離。【夏禹襄陵操】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 又葉彌延切,音眠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 【六書略】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於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況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