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棄”。
〔古文〕棄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考證:〔【爾雅·釋詁】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【詩·召南】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