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收集;征收:~錢。橫征暴~。把工具~起來。
2.約束:~跡。
3.收起;收住:~容。~足。
賦稅
省刑薄斂。——陳亮《上孝宗皇帝第一書》
【唐韻】良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力冉切,音?。【說文】收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聚也。【疏】斂者,率聚也。【詩·小雅】此有不斂穧。【疏】不收斂之穧束也。【書·洪範】斂時五福。【疏】以斂聚五福之道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九賦斂財賄。 又【儀禮·聘禮】斂〈方亶〉。【註】斂,藏也。 又【博雅】斂,取也。又欲也,予也,略也。 又姓。【左傳·定七年】公斂處父御孟懿子。【廣韻】姚秦錄有輔國將軍斂憲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力驗切,音爁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離鹽切,音廉。斂盂,地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】晉侯齊侯盟於斂盂。【註】衞地。【釋文】斂,徐音廉。【韻會】作歛,非。互詳欠部歛字註。考證:〔【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】齊侯晉侯會於斂盂。〕 謹照原文改晉侯齊侯盟於斂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