拌字筆順動畫
注音:ㄅㄢˋ
拼音:bàn
筆劃:8
倉頡:QFQ
部首:
五行:
吉凶:
五筆:RUFH
簡體:
筆順:橫、 豎鉤、 提、 點、 撇、 橫、 橫、 豎
吉凶:
五筆:RUFH
簡體:
异体字:
部首筆劃:3
常用字:
基本釋義
[ pàn ]

1.古同“判”,分開。

2.古同“拚”,舍棄。

[ bàn ]

1.口角:~嘴。

2.攪和:攪~。~和(huò)。~面。~菜。~草料。

詳細釋義
拌 [bàn]
〈動〉
  1. 另見 pān;pàn

  2. 爭吵 。

    如:拌磕(碰擊;摩擦);拌嘴(口角;爭吵)

  3. 攪和;調勻

    又如:用水拌面粉;拌種;拌草;拌勻(攪拌使均勻)

    拿香油一收,外加糟油一拌。——《紅樓夢》

拌 [pàn]
〈動〉
  1. 另見 bàn;pān

  2. 通“拼”。舍棄 。

    如:拌舍(割舍);拌嬌(撒嬌)

  3. 通“判”。分開 。

    如:鐫石拌蚌

其他
姓名學:非姓氏
筆順編號:12143112
四角號碼:59050
UniCode:U+62CC
規範編號:0984
首尾分解查字:扌半
漢字部件構造:扌半
粵語:bun3
閩南語:poaN7,poan7
平水韻:上平十四寒·上聲十四旱
康熙字典索引:頁425第05
故訓彙纂索引:876|0954.3
漢語字典索引:卷3頁1858第02
康熙字典解釋

【唐韻】普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鋪官切,音潘。【博雅】拌棄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楚人凡揮棄物謂之拌。俗誤用。 又【集韻】蒲官切,音盤。又普伴切,潘上聲。又【唐韻】蒲旱切【集韻】部滿切,盤上聲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普半切,音判。義同。 又與判通。分也,割也。【史記·龜策傳】鑴石拌蚌。【註】鑴石取玉,拌蚌取珠。考證:〔【博雅】捐棄也。〕 謹照原文捐改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