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手指頭夾;捏:信手~來。注:拈,舊又讀niǎn,同“撚”“捻”,義為“用手指搓”。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》據此將“撚”處理為“拈”的異體字。但今天“用手指搓”的意義多使用“捻”,而在“拈”字下只注niān音,義為“用手指夾取”。因此,今天“拈”(niān,用手指夾取)與“撚”(niǎn,用手指搓)音義都不同,二者已不存在異體關系,不再將“撚”作為“拈”的異體字。
擺弄 。
如:拈弄(擺弄);拈掇(擺弄;提及);拈花弄月(玩賞花月);拈花弄柳(比喻玩弄女性);拈花惹草(比喻挑逗異性;淫亂)
同本義
女何蚩而三招子。——《列子·湯問》。注:“拈,指取物也。”
我二人拈鬮,拈著的先去。——《三國演義》
拈,揶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拈,持也。——《廣雅》
如:拈毫(拿筆。借指寫作或繪畫);拈團兒(拈鬮);拈撮(用指頭取物);拈周試晬(抓周。小兒周歲從羅列的多種物品中拈取,舊俗以為可預測未來的性情志趣);拈酒(唐代口語。拿起酒杯吃酒)
(形聲。從手,占聲。本義:用指取物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奴兼切,音鮎。【說文】也。【廣韻】指取物也。【杜甫詩】舍西柔桑葉可拈。 又【集韻】職琰切,音颭。【正韻】尼占切,音黏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