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預兆、跡象:“吉徵”﹑“兇徵”。《史記?卷四?周本紀》:“夫國必依山川,山崩川竭,亡國之徵也。”
2.責問、詢問:“徵詢意見”。《左傳?僖公四年》:“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”明?徐弘祖《徐霞客遊記?卷九上?滇遊日記十》:“即徵其地名,據云:為鳳田總府莊。”
3.召集:“徵兵”。《史記?卷一?五帝本紀》:“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,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。”
4.公開尋求、招請:“徵婚”、“徵文”、“誠徵女工”。
5.驗證、證明。《論語?八佾》:“夏禮吾能言之,杞不足徵也。”
6.姓。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。
7.課取、收取:“徵稅”。《周禮?地官?閭師》:“以歲時徵野之貢賦。”《左傳?昭公二十年》:“布常無藝,徵斂無度。”
8.“征”的繁體字。
古代五音之一。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。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 sol(即簡譜“5”)。《周禮?春官?大師》:“皆文之以五聲: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”元?關漢卿《單刀會?第四折》:“五音者,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”
另見 zhēng
古代五聲音階“宮商角徵羽”的第四音。相當於工尺譜上的“六”,現在簡譜上的“5”
徵,五聲之一,弦用五十四絲,其聲清。——《正字通》
又如:徵羽(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聲音節中的后兩音)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陟陵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知陵切,陟平聲。【說文】召也。從微省。爲徵,行於微而文達者,卽徵之。【周禮·天官·宰夫】掌百官府之徵令。【註】別異諸官,以備王之徵召。【周語】唯官是徵。 又【廣韻】證也,明也。【書·洪範】念用庶徵。【左傳·昭三十年】且徵過也。【註】徵,明也。 又【廣韻】成也。【儀禮·士昏禮】納徵。【註】徵,成也。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。 又問也。【左傳·僖四年】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 又斂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閭師以時徵其賦。【疏】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。 又求也。【史記·貨殖傳】物賤之徵貴。【註】徵,求也,謂此處物賤,求彼貴賣之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徵,虛也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。 又【集韻】持陵切,音懲。縣名。【左傳·文十年】泰伯伐晉,取北徵。【音義】今徵縣。【史記·河渠書】穿渠,自徵引洛水,至商顏下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左馮翊有徵縣。【註】卽今之澄城是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陟里切,知上聲。【玉篇】宮徵也。【爾雅·釋樂】徵謂之迭。【樂書】聲出於心,而齒合吻開,爲之徵。徵,火也,其性烈而善燭。五音配夏。【禮·月令】孟夏之月,其音徵。又【樂記】徵爲事。【疏】徵屬夏,夏時生長萬物,皆成形體。事亦有體,故以徵配事也。【風俗通】徵者,祉也。物盛大而繁祉也。五行爲火,五常爲禮,五事爲視。凡歸爲事。 又與懲通。【荀子·正論篇】凡人之本,禁暴惡惡,且徵其來也。 又與征通。【史記·三王世家】非敎士不得從徵。 又葉陟隆切,音中。【班固·靈臺詩】乃經靈臺,靈臺旣崇。帝勤時登,爰考休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