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?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?卷一?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2.“復”的繁體字。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?卷七十六?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?劉義慶?世說新語?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?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5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6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7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?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8.返、還。《爾雅?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?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?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?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房六切,音伏。【說文】往來也。【廣韻】返也。【書·舜典】如五器卒乃復。【傳】復,還也。【詩·小雅】言歸思復。 又【韻會】答也。【書·說命】說復於王。 又【韻會】白也。【禮·曲禮】願有復也。 又【韻會】反命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諸臣之復。【註】復,報也,反也。【疏】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 又招魂曰復。【禮·檀弓】復盡愛之道也。【註】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 又興復。【諸葛亮·出師表】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元有復見心。 又州名。【隋書·地理志】後周置復州,大業初改曰沔州。 又復陶,官名。【左傳·襄三十年】使爲君復陶。【註】復陶,衣服之官也。 又衣名。【左傳·昭十二年】王皮冠秦復陶。【註】秦所遺羽衣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方六切,音福。【集韻】重也。【正韻】反覆也。【易·復卦】反復其道。【詩·小雅】顧我復我。【註】謂迴轉反復之也。 又【正韻】復,除也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七大夫以下,皆復其身及戸勿事。【註】復其身,及一戸之內,皆不徭役也。 又與複通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爲復道,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上從復道上,望見諸將往往耦語。【註】上下有道,故謂之復。 又與覆通。【詩·大雅】陶復陶穴。【音義】復,累土於地上。【說文】作覆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浮富切,浮去聲。【集韻】又也。【增韻】再也。【詩·大雅·大明序】文王有明德,故天復命武王也。 又葉房月切,音伐。【韓愈·招揚之罘詩】禮稱獨學陋,易貴不遠復。作詩招之罘,日夕抱饑渴。渴,巨列切。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