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姓。
2.錄制:~音。~像。~放。~了一首歌。
3.記載;抄寫:記~。登~。抄~。摘~。過~。有聞必~。
4.原指為備用而登記,后轉指采取或任用:收~。~用。
5.用作記載物的名稱:目~。語~。同學~。回憶~。
又
又如:抄錄(抄寫);錄黃(宋代中書省樞密院承旨抄錄頒送門下省的文件)
余之手錄。
總領
又如:錄公(對總領臺閣尚書事者的敬稱)
融為太尉,并錄尚書事。——《后漢書·章帝紀》
記;惦記
君既若見錄,不久望君來。——《玉臺新詠·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
采取
又如:錄用(錄取任用);錄遺(選錄遺才)
君既若見錄。——《玉臺新詠·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
收集;收藏
敕船官悉錄鋸木屑,不限多少。——《世說新語·政事》
抄寫(含有有選擇地照樣謄寫的意味)
手自筆錄。——明· 宋濂《送東陽馬生序》
逮捕
吏錄一犯夜人來。——《世說新語·政事》
記載
錄功而與官,則莫敢索官。——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下》
《春秋》錄內而略外。——《公羊傳·隱公十年》
又如:采錄(采集并記錄);筆錄(用筆記錄);錄囚(審訊登錄囚犯的罪狀)
記載言行事物的冊籍
皆辨其物而奠其錄。——《周禮·職幣》
錄,記之具也。——《廣雅·釋詁三》
又如:言行錄;名人錄
(形聲。從金,錄聲。本義:綠色金屬)
同本義
録,金色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次第,次序
今大國越錄。——《國語·吳語》
【唐韻】力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龍玉切,音六。【說文】金色也。 又【玉篇】貝文也。 又【說文】借鈔寫字也。【正字通】謄寫曰錄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采也。【公羊傳·成九年】錄伯姬也。【註】取也。 又【集韻】記也。【公羊傳·隱十年】春秋錄內而略外。【禮·檀弓】愛之,斯錄之矣。 又【增韻】齒也,總也。【前漢·於定國傳】萬方之事,大錄於君。【註】大錄,總錄也。 又錄事,官名。【職官要錄】總錄衆事。又內錄,錄尚書事也。【晉書·桓溫傳】固讓內錄。 又籍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職幣】皆辨其物,而奠其錄。【註】定其錄籍。 又【正字通】書篇名。梁阮孝緒撰七錄十二卷,一經典,二傳說,三子兵書,四文集,五術伎名內篇,六佛法,七仙道名外篇。趙岐有三輔決錄。陶潛有聖賢羣輔錄。宋諸儒有語錄,名臣言行錄。 又第也。【吳語】今大國越錄。【註】第也。 又目錄,書前總目也。【詩·鄘風·干旟疏】鄕射目錄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顓頊師錄圖。一曰綠圖。 又【韻會】檢束也。【荀子·修身篇】程役而不錄。 又與麓通。【書·舜典納於大麓傳】麓,錄也。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。 又【字彙補】借作綠。劒名。【荀子·性惡篇】文王之錄。【註】與綠同。以色爲名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盧谷切,音祿。錄錄,不自異也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公等錄錄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當時錄錄,未有奇節。【註】錄錄,猶鹿鹿。言在凡庶之中也。又【灌夫傳】此特帝在卽錄錄。【註】錄錄,言循衆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良據切,音慮。寬省也。【揚子·太經】蹛於狴獄,三歲見錄。【王涯說】通作慮。【前漢·雋不疑傳】錄囚徒。【師古註】省錄之,知情狀有冤滯與不。今云慮囚。本錄之去聲。力具切。俗訛遂爲慮,失其原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