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姓。
2.容納;包含:~量。無地自~。這個禮堂能~兩千人。
3.臉上的神情和氣色:笑~。愁~。怒~。~光。病~。
4.或許;也許:~或。輾轉傳抄,~有異同。
5.寬容;原諒:~忍。大度~人。情理難~。
6.相貌:~貌。~顏。儀~。整~。
7.比喻事物所呈現的景象、狀態:軍~。市~。陣~。
8.允許;讓:~許。不~分說。~我再想想。
表示反問。難道;豈
茍時未可,容得已乎?——《三國志》
或許;大概;也許 。
如:容或
法則,規律
夫物有常容,因乘以導之,因隨物之容。——《韓非子》
可容納的空間;容納氣體、液體或固體的度量;所容納的量 。
如:庫容;電容
古州名 。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南部,鄰接廣東省。漢屬合浦縣,晉初置蕩昌縣,屬合浦郡,梁改為陰石縣,并置陰石郡,陳改為奉化縣,隋改為普寧縣,宋為容州,元為容州路,后降為州,明改為容縣,屬梧州府
一種佩飾用的刀
佩刀,在佩旁之刀也,或曰容刀。——《釋名》
通“榕”。常綠喬木
種木胥容,榆桃柳楝。——《管子·地員》
禮儀;禮法
容臺振而掩覆。——《淮南子·覽冥》
又如:容典(禮容之法則);容則(容典);容臺(行禮之臺)
儀容;容貌,容顏(容貌神色)
然自執政以來,憂勤國事,休休有容,有足多者。——《明史·海瑞傳》
物有其容。——《左傳·昭公九年》
又如:整容;遺容;音容;容顏(臉色);笑容可掬;愁容;怒容;病容;容冶(容貌美艷);容華(容貌,容顏);容輝(儀容風采);容質(容儀與資質);容表(儀表,風采);容妝(容貌妝飾)
一肌一容,盡態極妍。——唐· 杜牧《阿房宮賦》
孔德之容。——《老子》
姓
模式,樣式
凡為甲,必先為容。——《周禮·考工記·匠人》
假借為“用”。使用
兵無所容其刃。——《老子·五十章》
允許,許可
胡亂容他買碗吃罷。——《水滸傳》
又如:容耐(容忍);一首不容輕易解釋的詩;容止(允許棲止);詳情容后函告;此事不容耽擱
同本義
言寬大包容。——《漢書·五行志》
容,盛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可容一人居。——明· 歸有光《項脊軒志》
廣則容奸。——《史記·樂書》
又如:容隱(包庇,隱瞞);容足(僅容立足);容接(容納接待);容盛(覆載,容納);容民(容納民眾);容民畜眾(容納畜養民眾);容畜(容納養育);容受(容納接受);容放(容納置放)
故曰心容。——《荀子·解蔽》
君子以容民畜眾。——《易·師》
需要
齊衛之間不容數日行。——《韓非子》
悅,歡喜 。
如:容溺(溺愛)
打扮;裝飾 。
如:容飾(裝飾,打扮)
應當
然則建巳之月為純陽,不容都無復陰也。——《詞詮引》
收留
無適小國,將不女容焉。——《左傳》
(會意兼形聲。小 徐本“從宀,谷(gǔ)。”大 徐本看作會意。“宀”是房屋,“谷”是空虛的山洼,都有盛受的意思。本義:容納)
等待,待
容移時,有小黃頭奴至。——《宣和遺事》
寬容
則今高爵顯位,一旦抵罪,或脫身以逃,不能容於遠近。——明· 張溥《五人墓碑記》
又如:容庶(寬容饒恕);容物(度量寬大,能夠容人);容諒(寬容原諒);容借(寬容);容寬(寬容,寬恕);容覆(寬容涵納);容縱(寬容放縱)
適宜,合宜
因勢合變,遇時之容。——《文選 》
從容 。
如:容裕(從容大度)
〔古文〕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餘封切,音融。【說文】盛也。從宀從谷。【徐鉉曰】屋與谷,皆所以盛受也。【增韻】受也,包函也。【易·師卦】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【書·君】必有忍其乃有濟,有容德乃大。【註】謂包之也。又【唐書·狄仁傑傳】婁公盛德,爲所包容久矣。 又儀容也。【禮·冠義】禮義之始,在於正容體。【射義】試之於射宮,其容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又【玉藻】君子之容舒遲,見所尊者齊遫,足容重,手容恭,目容端,口容止,聲容靜,頭容直,氣容肅,立容德,色容莊。 又從容,安也。【書·君】從容以和。【中庸】從容中道,聖人也。 又【爾雅·釋器】容謂之防。【郭璞註】形如今牀頭小曲屛風,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,所以容身防矢也。 又禮官曰容。【禮·樂記】使之行商容,而復其位。【註】容謂禮樂之官。使之檢視殷家禮樂之官,而復其位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徐生善爲容。是善禮樂者謂之容也。 又飛揚貌。【楚辭·九章】紛容容之無經兮。 又【禮·內則】佩容臭。【註】香物也。助爲形容之飾,猶後世香囊也。 又紗之輕者曰輕容。【唐苑類】輕容,無花薄紗也。 又州名。古象郡地,唐置容州。 又姓。八凱仲容之後。【禮記】有徐大夫容居。又慕容,複姓。 又【集韻】尹竦切。與慫慂之慂同,勸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余壟切,音涌。【前漢·郊祀歌】神之行,旌容容。 又與頌通。【說文】貌也。從頁,公聲。【徐曰】此儀容字。歌頌者,美盛德之形容,故通作頌。後人因以爲歌頌字。【前漢·惠帝紀】有罪當盜械者,皆頌繫。【顏師古註】古頌與容同。【法志註】頌謂寬容之,不桎梏也。 又葉與章切,音陽。【韓愈·獨孤申叔哀辭】如聞其聲,如見其容。嗚呼遠矣,何日而忘。 又【參同契】天道甚浩廣,太無形容。虛寂不可覩,匡郭以消忘。考證:〔【禮·冠義】禮文之始,在於正容體。〕 謹照原文禮文改禮義。〔【射義】試之於澤宮。〕 謹照原文澤宮改射宮。〔【禮記】有周大夫容居。〕 謹照檀弓周改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