欺負;輕慢:欺~。外~。御~。民意不可~。
古時奴婢的賤稱
秦晉之間罵奴婢曰侮。——《方言》
通“捂”。用手遮蓋
又如:侮眼啼哭(捂著眼睛,掩面哭泣)
侮著眼只是啼哭。——《二刻拍案驚奇》
欺負
犯笑侮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柳河東集》
有侮臣者。——《墨子·公輸》
不侮鰥寡。——《左傳·昭公元年》
又如:侮手(動手;對打);侮誶(欺侮斥責);侮奪(侮慢他人,侵奪他人所有之物);侮害(欺侮侵害);侮折(欺侮折辱);侮文(歪曲法律條文以行私作惡)
同本義
又如:侮易(輕慢。);侮慢(輕侮傲慢,不敬重他人);侮忽(輕視,輕慢);侮法(藐視和歪曲法令);侮笑(輕慢嘲笑);侮傲(傲視和輕慢他人,沒有禮貌);侮誚(以輕慢的態度加以譏嘲);侮劇(輕慢戲弄);侮薄(輕視;鄙薄)
不侵侮。——《禮記·曲禮》
(形聲。從人,每聲。本義:輕慢,不敬重)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文甫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罔甫切,音武。慢易也。【書·說命】無啓寵納侮。【詩·大雅】予曰有禦侮。【傳】武臣折衝曰禦侮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侮,賤稱也。秦晉之閒罵奴婢曰侮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務。【詩·小雅】外禦其務。 亦作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