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規則:條~。
2.按條例規定的;照成規進行的:~會。~行公事。
3.用來說明情況的或可作依據的事物:舉~。援~。
規定;規則;條例
又如:開例;禁例;老例(舊規矩;舊習慣)
故例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獄中雜記》
可以作依據的事物;例子
又如:援例行事;例貢(邊境官員及土司每年依例獻納的貢物;清代又指例貢生);例授(循例封贈);病例;實例
兩賢同時,便是未有前例。——《南齊書·陸慧曉傳》
類;列
又如:不在此例;例及(連類而及);例儕(按類分列)
揚州城下進退不由,殆例送死。—— 文天祥《指南錄后序》
(形聲。從人,列聲。本義:比照)同本義
舉此以例其余。——元· 劉壎《隱居通議·歐陽公》
例,比也。——《說文》。按,禮記服問:上附下附,列也。公別比例之義。古只作列,此字后出。
又如:溯古例今;以此例比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力制切,音厲。比也,類也,槩也。又凡例。【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,義例無窮,學者奇之。 又【集韻】力蘗切,音列。遮也。